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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2022年MBA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2-03-23 作者: 点击量:708

为了安全、公平、科学地做好2022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大连海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大连海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和学科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

2.坚持******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严格按照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控制线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4.疫情当下,为保证参加复试的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面试进行考察。


二、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复试工作、调剂工作、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三、复试分数线

2022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及单科成绩要求,具体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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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工作日程

2022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的复试工作将在3月25日进行。


五、复试资格审查

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在3月23日前通过邮件发送至dlmu_mba@sina.com专业学位教育(MBA/MEM)中心招生办公室邮箱下列证件及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以上每个材料以“材料序号+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材料名称”进行命名。所有材料存至一个压缩包,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进行命名。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

通过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

2.复试内容

******项:外语能力

包括自我介绍、外语单句听译和自由对话。

第二项: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第三项: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实践能力与管理经验等。


七、复试计分办法及合格标准

1.复试总分150分,其中外语能力25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5分,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110分。分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一位小数。

2.复试总分(满分150分)合格标准为90分,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满分15分)合格标准为9分,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10分)合格标准为70分。


八、录取办法

1.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按录取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则录取通过2022年MBA/MEM“优先计划”的考生,如通过2022年MBA/MEM“优选计划”的考生成绩相同,则录取初试总成绩优者;如初试总成绩仍相同,则录取初试外国语成绩优者。

3.复试总成绩或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或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者,不予录取。

4.以上办法适用于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


九、复试结果及拟录取结果的公布

1.学校将根据总体复试进程,公示拟录取结果。

2.复试结果及拟录取结果公布地址: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dlmu.edu.cn/)、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


十、监督、复议及考风考纪

1.监督制度

为保证复试工作全过程及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校将组织巡视小组对复试进行监督。复试全过程在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实行复试面试考场定点监督和巡视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

2.复议制度

考生认为学校复试录取行为有违反本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在复试结果公布二日内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联系电话:0411-84729225。

3.考风考纪制度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学校复查的主要项目有: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复试音频和视频材料、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咨询及宣传

咨询电话:0411-84723561

一志愿复试钉钉群号:35469295(真实姓名+准考证号添加)


十二、其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且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按要求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后满足相关类别(领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入复试。相关考生需在复试前,与学院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2.学校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选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选平台为“钉钉”。请考生提前自行准备设备并进行测试,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3.初试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复试外语测试部分可使用初试语种,3月23日前需向MBA/MEM招生办公室报备。入学后,只开设英语语种的教学。

4.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的要求,如有问题,考生须在复试前联系学院。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者按上述文件规定处理。

5.我校2022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4月底前,向学院邮寄4份纸质版《定向培养协议书》及1份《政审表》(附件3)。如在2022年4月底前拟录取的考生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定向培养协议书》、《政审表》 ,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6.未尽事宜,参照《大连海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7.如教育部、省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下发新的政策文件,以新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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