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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2023-12-14 作者: 点击量:544
一、考 生 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 考 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 考 员等 考 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 考 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 生凭本人《准 考 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 考 试。考 生不得将手机带入 考 点(考 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 考 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 考 场,不得在 考 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 考 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 考 试机构的规定和 考 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 考 试用品。
三、考 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 考 试机构规定的 考 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 考 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 考 场。
四、考 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 考 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 考 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 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 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 考 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 考 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 考 员询问。
五、开 考 信号发出后,考 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 考 15分钟后,迟到 考 生不准进入 考 场参加当科 考 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 考 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 考 试机构规定。考 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 考,也不得在 考 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 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 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 考 场。考 生 在考 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九、考 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 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 考 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 考 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 考 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 考 场。
十、考 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 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 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